close

105939404_2870177116424308_5424756186662136229_n.jpg

民國63.12.24由台中縣寄往台中市印刷品封,當時印刷品郵資為0.5元,由於該處查無收件人遭退回原處,須補收退回郵資0.5元,因此須由寄件人補收欠資費0.5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太陽公公 的頭像
    太陽公公

    太陽公公的部落格

    太陽公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