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端午節,阿斌最愛吃媽媽包的肉粽。媽媽包的肉粽,除了有事先炒過的香香的肉與蝦米外,還會有一小塊半瘦半肥的肉,最重要的是,還有滿滿的花生,對媽媽來說,外面賣的肉粽,從最便宜的60元一顆,裡面根本沒有什麼料,而那種貴的嚇死人的肉粽,實在是吃不起,所以每年都堅持要自己包,雖然是很辛苦,至少家人都喜歡吃,這樣辛苦也值得,而且這是媽媽的味道,有滿滿的好料,是外面賣的所無法比較的。
最近阿斌交了女朋友,他想到媽媽包的肉粽好吃,所以想送些給女朋友,於是拜託了媽媽,然而媽媽告訴了阿斌,在台灣送肉粽是有禁忌的!阿斌實在不懂,送肉粽還有禁忌,於是媽媽接著說,肉粽整串吊起來,是不是很像上吊的樣子,所以要送人不可以整串送,而是要一顆一顆解下來再送,還有肉粽不能用送的,記得給女朋友時,要跟她拿一元,表示是用買的。
一想到送肉粽,讓阿斌的媽媽想起小時候,送肉粽的習俗肉粽,媽媽告訴阿斌,小時候住鹿港的時候,曾聽過長輩提起過送肉粽,以前彰化一帶的沿海居民們普遍認為,選擇上吊自縊的死者怨氣最重,且傳說往生者斷氣後煞氣會殘留在吊具上,因此若發現有人上吊自縊身故,⋯⋯喪家會請法師以「金刀斷繩」,並在儀式中送走繩子、橫梁、樹枝、樓梯等任何亡者碰觸過的代表性物品,一併送到出海口或溪口火化。而這樣的儀式過程就稱為「送肉粽」,會叫「肉粽」則是取「線綁住肉」的概念,用來形容上吊的人被繩子套住頸部,鹿港一帶更將上吊喻為「縛粽」(台語),用來取代直接說出「上吊自縊」這件事。
在活動開始之前,廟宇會通知當地居民路線及時間,儀式通常在送煞當晚21至23時舉行,辦的廟宇會在舉行前通知里民。活動當晚20時左右,廟方人員會聚集在目的地的宅前,並在各路口前會設置「祭送,迴避」或者「前有法事,敬請改道」之類字樣的路障,以利法事順利進行,在各路口處亦擺桌祭拜。在這天晚上,每家每戶都要緊閉門窗,足不出戶,並在門窗上張貼符令,以免吊煞受逐而遁入。在彰化一帶,送肉粽是極其重大的要事,必須公告鄰里,使家家戶戶各自緊閉門窗、貼上符令以戒備,如不通知,將有可能遭到民眾阻撓儀式。
通常法事一開始會先「跳鍾馗」作為開場,壇方會在目的宅旁屋內陳列四輦一座、三太子、五營神等神像,以及鹽、米各些許,柳枝、雞、鴨各一,並搭起「天臺桌」。角頭內須事先釘「青竹符」於各路口鎮守,竹材須以刺竹,上以黑、白線各七條,縛上金紙一束。在儀式中要送走繩子、橡木及樓梯等任何碰觸過的代表性物品。所有儀式中使用法器及送走物品要以筆頭沾雞、鴨血點過。送出宅後,須一路不停放鞭炮表示驅邪止煞,各地送肉粽的作法不一定相同,其它地方作法大多都是請比較資深的法師或黑頭法師來處理送煞神的事宜,「送肉粽」則只是驅邪送煞的相關活動之一。
聽完媽媽的說明,讓阿斌知道,送肉粽還有這種習俗,媽媽還是不忘提醒阿斌,在台灣還有很多特殊的習俗,也有很多的禁忌,可以不迷信,但是不要太鐵齒,知道了就要尊重,如果那天在路上遇到了,可以側身面向民宅迴避,心中默念佛號,不要直視。若真的迴避不了,已經直接相遇了,那你必須得跟著隊伍走完全程,表示送死者一程,回家前,再去廟宇求取香火護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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