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資封(222)

民國75年4月18日,台北市寄新店平信封(寄件人地址寫錯,經郵務人員改正為新店),當時平信郵資為2元,因封上只貼1元郵票,短少1元,除需補足1元郵資外,需再加上手續費3元,共需補足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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