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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昔日的戀人,你是否更想見到所愛的人?
最後一次與她見面,十七年前,在涉谷,告別前,她對我說:「下次見面,我帶CD來給你」。
今天,在擁擠的電車上,四十三歲的我,在人群中渾然不覺地送出臉書交友邀請,對象是曾經愛過的她。
早已成為大人的我,照理說不願再回去「那段日子」,那段沒有夢想、沒有錢、沒有一技之長的日子,如今看來卻閃閃發亮,在她的面前,我不想當個對自己誠實的人,只想成為讓自己憧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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