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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欠資郵件資費證明單,因所交寄雜誌違反郵政法第二十八條新聞紙或雜誌交寄規定,所以郵件必須以印刷品付費,按當時印刷品郵資為1.75元為一單位(每50克為一單位)所以本件重量超過400克,也就是8單位,1.75×8=14,應補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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