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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9月16日台南安平區寄東區封,上貼5元郵票,因超重17克﹝按當時21-50克郵資為10元,本件為67克﹞,又本件被稽查夾帶現鈔,按當時報值費起跳金額為14元,所以10元+14=24元,但必須再加上手續費5元,因此本件要補足金額為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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