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3年5月5日,台北縣三重寄台北市平信封,當時平信郵資為0.8元,而封上貼0.4元,短少0.4元,加倍罰為0.8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太陽公公 的頭像
太陽公公

太陽公公的部落格

太陽公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2) 人氣(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