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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無頭女童的屍體在登山步道上被人發現,她的身上一點血也沒有,乾淨得宛若剛洗好澡一樣。兩位刑警一開始朝隨機性侵殺害方向偵辦,後續卻發現,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案情並非如此單純,此案既具有隨機犯罪特徵,卻又像是精心預謀的殺人。是誰狠心對無辜稚兒下此毒手?甚至將女童的頭顱寄給她心痛欲絕的母親?若犯人並非隨機尋找目標的戀童癖,那「他」的殺人動機會是什麼理由?
  世人往往對於殺人有著簡單的想法。剝奪生命就是錯,就是殘酷,就是惡毒;殺人者人人誅之,天經地義。但,兇手嘲諷地致電刑警:天理真是如此嗎?
  殺人,絕對是醜陋、惡毒的嗎?殺人是不是若有令人同情的理由,例如報復,就比較值得被原諒?是不是殺了比較不「可愛」的人,例如流浪漢或毒蟲,也比較能夠被原諒?或者殺人若是為求生存的迫不得已,你能原諒殺了你的人嗎?甚至,殺人若是為了所謂的正義,是不是值得被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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