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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信封由台北市寄本市,封銷蓋民國51年4月22日台北辛11戳,當時平信郵資為0.8元(平信郵資每20公克內為0.8元,民國49年8月1日-民國54年8月31日),因封上所貼鐵路75週年紀念郵票0.8元,已於民國50年12月16日廢止,郵票經郵務人員用黑筆圈起,按郵局法規規定,廢止郵票已不能使用,所寄之郵件需以欠資處理,因此本件應補郵資0.8元,加倍罰後,貼欠資郵票1.6元,銷蓋民國51年4月24日台北子5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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