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民國77年4月1日,南投市寄本市封,當時平信郵資為3元,封上郵資為2元,短少1元,除需補足1元外,需加上手續費4.5元,合計應補5.5
太陽公公的部落格
太陽公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