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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的命中註定,是他的指掌之距。

「妳有很愛過一個人嗎?」旁人問。
「毋庸置疑,我有。」
我能毫不猶豫地說出「我有」這兩個字。⋯⋯
先別急著笑我不懂愛,你又懂愛了嗎?
人說愛的定義因人而異,所以當我說「我愛」的時候,不就表示在我的認知裡,我是真的愛對方嗎?請你不用為我煩憂。
「對你而言,愛又是什麼?」旁人再問。
我想──愛是心甘情願為對方改變──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就是為了要變得更好,不是嗎?
我變得更好了,更自信、更亮麗、更被人歎羨、更值得依賴,更有用。
如果能為了對方改變自己的缺點,改掉那些他不喜歡的地方──讓自己成為另一個更好的人──這就是一段很棒的愛情。

「那你呢,你有很愛過一個人嗎?」旁人轉問。
「這是什麼無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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